经典案例

艺人涉毒事件频发,作为普通人,哪些坑不能踩?


前 言


2020年6月26日,是第三十三个国际禁毒日,国际禁毒日又称为联合国国际反毒品日,在每年的这个时候,各个国家的政府以及其他国际组织、民间反毒品机构都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及其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相信不用笔者多说,大家都知道毒品的危害性,那笔者今天就毒品可能会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案例


近日,根据媒体报道,某知名脱口秀演员因吸毒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同时,经过警方的进一步调查,该演员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过程中。该新闻一爆出来,立刻上了各大媒体平台的热搜榜,艺人所在经纪公司也迅速发表相关声明,停止该名艺人的所有工作。艺人涉毒的新闻在近几年比较频发,有的艺人可能会因为压力大而涉毒,而有的艺人则是因为交友不慎被诱导吸食毒品。

 


在笔者的学生时代,最让笔者感到震惊的是台湾演员柯震东吸食毒品事件,那个曾经在《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这部影片中大放异彩,勇敢无畏的少年,因为吸毒,在笔者心目中的形象也是一夜之间崩塌了。好了,废话不多说,我们正式开始今天的普法分析。






律师评析


相信读者在看到前言也好,还是真实的案例也好,大部分人会认为与毒品有关的事情应该只会出现在新闻报道中,毒品似乎离我们很遥远,但是笔者需要告诉你的是,毒品其实离我们很近,近到我们无法想象:大到制毒、贩毒、运毒,小到吸毒、容留他人吸毒以及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等,这些情形随时随地都可能会出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

无论是艺人涉毒还是普通人涉毒,涉毒的原因要么是受到朋友的引诱、挑唆而吸食或注射毒品,要么是自身精神压力太大或者为了“灵感”创作而冒险涉毒。可一旦沾染上毒品后便难以自拔,越陷越深,从而成为受毒品驱使的奴隶。艺人有时候也同普通人一样,也会面临着生存危机或者工作过于忙碌而无暇自我调养的时候,也会面临着精神空虚带来的虚无与缥缈,也会面临和普通人一样的喜怒哀乐,恋爱嫁娶等困扰。而有时候,往往正是因为出现了以上情形便很容易沾染上毒品,毒品所带来的身体愉悦及精神上的快感是其他东西所替代不了的,但是染上毒品之后,吸食成瘾所带来的痛苦与折磨也是常人无法想象与体会得到的。同时,有买方市场就会有卖方市场,如果需求者的金钱足够或者吸食毒品成瘾的,那么毒品犯罪的渠道及途径也会越来越多,制毒、运毒、贩毒的方式也会多种多样,这也是为何近年来毒品类犯罪屡禁不止的原因。

那么,作为普通人,哪些坑不能去踩呢,且听笔者细细道来。

01
个人吸毒、持有毒品是否合法?

很多人心中也许会问,我个人吸毒没有危及他人,危及社会,会犯什么法?但是笔者需要告诉你的是,个人吸毒、持毒是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向他人提供毒品、个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禁毒法》的规定,对于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

以上仅仅只是吸毒人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需要承担的治安处罚责任及戒毒义务。如果行为人在自己吸毒的同时,还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则很可能会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上述案例中与演员柯震东一同吸食、注射毒品的演员房祖名,除了个人吸食毒品外,还容留柯震东一同在洗浴中心吸食大麻,被警方抓获后,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最终被判刑,这就是著名的“房东事件”。该事件也给社会公众带来比较恶劣的影响,艺人自己也因涉毒事件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个人吸毒除需要承担以上法律责任外,还可能会因为自身涉毒的原因被注销驾驶证以及在驾驶证被注销后不能如期恢复驾驶证。当然,这些影响仅仅只是众多影响中的一个或者两个,后续的影响远远不止这些。

02
个人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

关于罂粟这个名词,相信大家都比较陌生,但是提起鸦片这个名词的时候,相信绝大多数人都能想起这个名词背后的历史事件,对,就是晚清的虎门鸦片战争。罂粟作为制作鸦片的主要原材料,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碰到,比如在咳嗽时需要用到的药物如阿片粉、阿片片、复方桔梗散、托氏散、阿桔片等药物的原材料之一就是罂粟;还有就是在医疗领域中经常会用到的麻醉药,其原材料也有罂粟的身影,当然,这些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仅仅只能用于临床或者日常的药物治疗,个人是不能私自使用或食用的,更不能种植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

在近些年的新闻报道中也经常会见到有农户私自种植罂粟苗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或被刑事拘留的新闻,种植这些罂粟苗的原因无外乎是被误解为可以治病,可以用于观赏或者当做家常蔬菜来食用,殊不知这些行为都是违法或者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如果行为人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以及抗拒铲除的,需要承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在现实生活当中,往往有人会中招,究其原因,要么是法律意识淡薄,要么就是随便听信他人的谣言从而导致自己陷入牢笼,这种情况不得不引起重视。

03
商家在自制或经销的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法律责任?

相信大家在现实生活当中也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比如有些饭店的饭菜特别香,吃了还想再去,每天去吃饭的人都是络绎不绝的,而且经常要提前预约才能吃得上他家的饭。殊不知,你经常光顾的这家店为了吸引人流量或者提升饭菜的美味度,商家很可能会在你点的饭菜里放入少量的罂粟壳或罂粟粉,而一旦吃了这种添加了罂粟壳或罂粟粉的饭菜,你就会经常想念这家店的饭菜。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有这种可能。如果商家确实在自制的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者明知经销的食品中添加了罂粟壳而依然进行销售,此种行为不仅有违职业道德及行业规范,更是违反了法律规定,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品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罂粟壳”便列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且在“可能添加的食品品种”中标注为火锅底料及小吃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上的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因此,罂粟壳作为禁止添加进食品当中的非食品原料,属于应当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所以,如果商家在提供给消费者食用的饭菜中掺入罂粟壳或罂粟粉等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其提供给消费者的饭菜中掺入了以上非食品原料的,经过调查核实并属实的,需要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责任。




结后语



今天是国际禁毒日,对于普通人来说,能够接触到毒品的机会几乎没有或者根本就不会出现,在这背后其实是那些默默无闻的缉毒英雄们在为普罗大众负重前行,他们在用自己的生命及热血在缉毒一线守护我们的安全,守护着这个国家的安全。国际禁毒日,在宣传禁毒知识之余,也感谢这些默默无闻的英雄们。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为了自己及家人的未来,宁拒毒万里,切莫沾一滴!





   撰稿   

许文鑫

江西一泓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Tel:15717079860

毕业于九江学院,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遇事沉着冷静,处理工作稳扎稳打,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对待工作积极认真,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工作。目前为江西一泓律师事务所自然资源团队成员,主要处理因自然资源引起的法律事务,且具有较强的处理征地拆迁法律事务背景。

擅长领域:主要擅长征地拆迁,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刑事辩护等纠纷处理。




撰稿|许文鑫

编辑|曾   琪

审核|李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