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专家顾问团

律师关于医疗纠纷法律问题解答

我们知道,医疗是一个社会中关乎民生的重大问题;然而,近年来,医患纠纷却频繁发生,成了社会的热点问题。今天我们就请我市丁鹏律师以问答的形式为我们普及一下医疗纠纷方面的法律知识,使医患双方在面对问题的时候都能够在知晓法律的基础上,冷静处理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问:首先请问律师,只要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只有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医疗机构才应承担赔偿责任。

  问:出现哪些情况,可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呢?

  答:根据法律规定,医疗机构有三种情形之一的,可直接推定其有过错。

  问:请问是哪三种情形呢?

  答:(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问:请问律师,患者在医院就医时都享有哪些主要的知情权呢?

  答:根据法律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问:医院实施手术或者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否需要征得患者的同意呢?

  答:是的,在这种情况下,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问:患者到医院看病,肯定是希望接受高水平的医疗,那么请问律师,医务人员的诊疗活动要达到怎样的水平呢,对此法律有没有规定呢?

  答:对这个问题法律也是有规定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否则,如果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有的时候,患者因为不合格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受到损害,这时患者应该怎样维护权利呢?

  答:发生这种情况,患者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追偿。法律这样规定就给了患者选择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患者的权利。

  问:我们知道,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有可能了解到患者的隐私,对此他们是否有保密的义务呢?

  答:是的,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问:请问律师,患者有权了解自己的病历资料吗?

  答:是的,法律规定,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问:发生医疗纠纷后,有些患者或者家属采取了不冷静的处理方式,有的甚至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请问律师,对此法律有怎样的规定呢?

  答: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